魔女風暴

1486年,兩個多明尼哥教士寫了一本《魔女之槌》,結果得到教皇的推薦,成為大暢銷書,也是直到十七世紀為止的殘害魔女(女巫)的基本說明書。在這本書中,他們描繪魔女的特徵、以及其妖術,並稱:「魔女是異端,是叛教者,她們值得一死。」這種理論經過演繹,導出:魔女不僅是異端,她們明知神的教義,卻背棄神,服從魔鬼,所以該宣判火刑。這種想法為當時歐洲的法官所共有。 1600年為「魔女風暴」的中心,「魔女風暴」起源於十三世紀的法國,之後,席捲了全歐洲。至十七世紀末,其影響延伸到新大陸美洲,之後急速衰退。這期間有幾萬、甚至幾十萬的魔女被吊死或燒死,1513年,日內瓦三個月內燒死五百人,1580年德國有兩個村落因燒死七千人而消滅。《魔女之槌》一書,不僅詛咒魔女及其妖術,而且詛咒一般婦女:「女人在迷信、情慾、欺騙、輕挑方面凌駕男人,她們與惡魔勾結,以彌補其柔弱的肉體力量,並用之來復仇。她們靠著妖術,來滿足其無窮盡的情慾。女人群集於星期六夜晚的魔女集會(Sabbat)。……幾百個魔女,對著一個男巫師,誰說沒有魔女的存在呢?」這本說明書成立於十五世紀末,在這時代的前後,憎恨婦女與恐懼婦女達到了最高峰,然而這只是事情的一面。在魔女盛行的時代,因美德與超自然力而被崇拜的聖女也同時增加,雖然聖女與男性聖人相比人數較少,但是她們的種種奇蹟卻比男聖人有名。魔女的超自然力與聖女的超自然力非常相似,可以說是一體的兩面。魔女藉著惡魔的幻術而看到幻影,而聖女則看到神聖的幻影。魔女與聖女皆具有不可思議的預言能力,能夠穿透他人的心靈;她們也都能在天空飛翔。魔女將惡魔的膏藥塗在身上,騎著掃帚飛往魔女集會地;而聖女則能漂浮其神體,或是同時存在於兩個地方。她們身體都具有超自然的記號,一邊是惡魔的記號,另一邊是聖痕。拯救法國的聖女貞德,現在雖列為聖女,但當時是以魔女的身分被燒死。為何歐洲人會極端的憎恨女性,同時又極端的崇拜女性?為何不面對現實的婦女,卻將婦女神秘化、意象化?

評注:不難看出﹐現在所謂流行的一些女巫知識是從當時流傳下來的﹐而反應女巫淫亂罪惡的"事實"是基督教徒編製的。這樣的書刊發行出來讓人覺得很諷刺。完全不同的兩個宗教從此展開了一場戰爭...


魔法魔女風暴
  魔女(女巫)在殘害魔女運動之前即已存在,她們以神秘的直覺力或醫學知識替人看病,甚至幫助婦女生育或墮胎。歐洲人一般認為,魔女會詛咒夫妻反目,令其不孕或不能人道。她們使嬰兒窒息而死,殘害家畜或使之生病,使人、特別是農人的兩手癱瘓無法工作,並會招徠暴風雨,在田地下冰雹。魔女的身體本身即是武器,她們發出惡臭,並使別人喪失力氣。她們的眼睛能發出邪光,使別人發瘋。魔女的特徵有很多,最簡單的判別方式是「沒有眼淚」。她們與惡魔定契約而不流淚,但是一旦懺悔自白,即能再度流出眼淚。眼淚即是懺悔,能夠得到神的寬恕,所以惡魔憎恨眼淚。魔女與惡魔訂定血的契約書。惡魔賦予魔女超自然力,但是魔女必須發誓一生服侍惡魔。她賤踏十字架,否定基督耶穌、瑪利亞、聖人、羅馬天主教會、以及祈禱的力量等等。她們以自己的血記載這些內容,並簽名。契約一成立,魔女即以自己身體的一部分,如指甲、頭髮、血液等贈與惡魔,惡魔則給她們金銀,並給她們飛往魔女集會的膏藥,以及在地上引發傳染病的黑色或灰色粉末。魔女在自己的家裡飼養著其爪牙——土撥鼠、蝙蝠、青蛙、蜥蜴等。她們不斷與惡魔性交,以滿足其無窮盡的慾望。被舉發為魔女的婦女,大部份是農村的貧窮婦女,都市人很少。她們與社會最底層的人們交往,人們也依賴其神秘力與預言力來治癒家畜的疾病,幫助談戀愛。她們具有藥草的知識,通曉生產術,知道調毒藥的方法。她們的這種善行為何會被控訴?那是因為在都市的菁英份子——司法官或教會改革者的眼中,她們不具道德意識與政治意識,是一群麻煩人物。她們使民眾染上異教徒的色彩,並危害到社會秩序。這迷信而殘暴的魔女風暴,並非存在於中世紀前期的黑暗時代,而是在高舉合理主義與人道主義旗幟的文藝復興最興盛時期;而且煽動此風暴的人,並不是蒙昧無知的百姓,而是歷代的教皇、國王、貴族、一流學者、法官、知識份子。(Catholic ; Katholieck)天主教一字,原本是「普遍的」、「世界的」的意思。在西羅馬帝國滅亡(476年)後,西歐最黑暗的時代,只有天主教會及其文化活動帶給黑暗一絲文化之光。當西歐全被日耳曼蠻族割據時,負責擔任教化蠻族、建設中世紀文化的也是天主教教會。然而這些聖職人員開始墮落:販賣赦免罪惡券、賣賣聖職、擁有情婦、懺悔室成為調戲室、修女院成為色情場所。…… 十二世紀的法國南部,成為宗教改革先驅的聚集地。他們具有原始基督教的純真、潔癖的倫理感。不吃肉、不喝酒、不斷工作、不斷教導、不斷學習。然在天主教廷眼中,他們是異端份子。為了整肅此異端份子,羅馬教廷改變了原先寬容的態度。十六、十七世紀,社會也是變得不寬容。那是一個社會強烈變動的時代,知識變動,意識型態相抗爭,而魔女即在抗爭中犧牲。宗教對立、神與人的秩序受到破壞、人口激增、物價暴漲、資本主義抬頭、家族關係改變、傳染病、饑饉等。同時,近代化的都市與農村明顯乖離。

評注:以上是確切的"女巫惡行"。這場戰爭中以男性為代表的基督教集團打敗了以女性為代表的女巫﹐從而女巫成了魔女。而這種無休止的破害開始...


魔女審判
  被控告為魔女的原因有三種:1、控告;2、密告;3、謠傳。其中以第三種居多。在村莊裡,通常都有為別人治病、占卜的女人,她們的職業使人有點尊敬又使人有點害怕。這種婦女最容易被謠傳為魔女。其次是社會最底層的婦女,若是有天災地變或傳染病,她們很可能就被指認為魔女。除了謠傳外,還有專門指認魔女的人,他們不是教會人員,而是像牧羊人那樣的平凡小人物。高等法院對他們的指認抱著懷疑的態度,但是下級法院則相信他們,並利用他們來逮捕魔女。審判魔女是屬於教會法庭的管轄,可是至十五世紀末,即移到世俗法庭,教會法庭只負責調查証據。嫌疑犯被逮捕到法庭後,首先做訊問筆錄,但是沒有人會承認自己是魔女。由於當時的法官認為:「魔女的記號沒有一定的形狀,大多在身體隱秘的部位」,所以就將她們的衣服脫光,甚至將體毛全部剃掉,徹底檢查。如果還找不到記號,法官就在魔女嫌疑犯的身體每個部位用針刺,因為他們相信「魔女的記號沒有感覺,即使用大針刺,也不感痛苦。」當時法院所採用的調查方法,可以說與性虐待狂沒有兩樣。例如一六五二年三月,日內瓦有兩位醫生留下的記錄如下: 「我們將老婦人的眼睛蒙起來,然後用針刺她的身體。有幾個地方,血噴了出來,她感到激烈的痛苦。最後,我們在她右乳房下發現豆粒大的記號。我們用拇指長的針刺進該處,她似乎不感到痛苦,也沒有出血,拔出的針也沒沾血跡。從以上的証據顯示,她具有魔女的嫌疑。」後來那老婦人於四月六日被處死。訊問的方法當然不會用溫和的手段,相反的,通常是殘酷的刑訊。刑訊的方法有很多種,第一個階段是給嫌疑犯看各種的刑具,或者讓她聽刑訊其他魔女的慘叫聲。如果還不自白,則進入正式的刑訊。各種各樣的刑訊方法中,最常見的有:1、鞭打、恐嚇、壓指頭、拉四肢。2、雙手後綁,將身體吊起來,然後從天花板上放下繩子,使之掉下;用鐵板壓脛骨;烙印;穿燒紅的鐵鞋,再用鐵槌敲打。3、消極的拷問:飢餓、不眠、跪、強制步行。4、水刑:使魔女裸體,右手拇指綁住左腳拇指,左手拇指綁住右腳拇指,投入河內。若沈下,則無罪;若浮上,則吊死。經過以上的訊問,可以說,只要是嫌疑犯,就沒有辦法活著出去。死刑以火刑為主。德國最後處刑魔女是在1775年,據1757年的處刑金額表,標明處刑時四十九項金額。包括:1、四匹馬拉四肢;2、肢體切為四份;3、斬首、焚刑;4、絞首、焚刑……等殘酷刑罰及各種道具的費用。

評注:這種以極其殘忍的手段破壞女性的活動達到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還有如此虐待人的酷刑嗎? 如此的刑法﹐如果讓施刑者自己來親自嘗試的話﹐他們都不可能不兆人自己是女巫﹐雖然他們是男人!


女扮男裝的聖女
  原則上修道女在靈魂的層次是與男人平等的。因此要壓抑性需求、嚴格禁慾來侍奉神。有些修道女在肉體上也要和男人平等。中世初期的聖女當中,許多聖女都女扮男裝。中世紀時,因為謠傳惡魔會化裝為美女來誘惑男人,所以男性打扮為女性被視為一種墮落。而女扮男裝在宗教上說來,是想達到僅屬於男性的最高靈性;在社會上的意義方面,則是為了逃避婚姻或是懺悔過去的通姦行為。譬如說從五世紀至七世紀,埃及即有不少婦女為了逃避婚姻而落髮,打扮成男裝進修道院。最有名的男裝聖女是女教皇貞尼。十三世紀的歷史學者有不少人都有詳細的敘述。她出生於英格蘭,被父親帶往德國,接受初等教育。她在德國與修道士談戀愛,於是女扮男裝進入修道院。他們兩人一起周遊列國,後來在學問上兩人都大有成就。修道士死後,貞尼想返回德國,途中經過羅馬,由於她的名聲遠播,羅馬的弟子要求她在羅馬講課。西元八五0年,她繼教皇雷奧之後,成為約翰八世。然而後來,有一個從西班牙來的教士長得與她從前的男友很像,所以她再度談戀愛,甚至懷孕。最後她在教皇行列中生產小孩,事情曝光的同時,她也與世長辭。此外,聖女貞德也是女扮男裝。初期的修道女之理想,即在於具有男性美德之「無性的聖女」。從某方面說來,只要是女性,即無法得到救贖。

評注:女性為了生存和發展已經到了必須掩蓋自己性別的地步﹐可見當時是何種情況。聖女﹐只是一種社會典範﹐而這種典範樹立的根本是叫女人閉上嘴巴﹐安安分分的做一個道德楷模﹐就好像上面說的﹐這位聖女也有七情六欲。而當自己與相愛的人有了孩子﹐並被揭穿﹐她自己都活不下去了。難道不說明問題嗎? 如果當時的世道是贊成她這樣做的話﹐她還能"與世長辭", 所謂史書記載的去世到底是怎么樣的人生結局呢?我們知道在中國歷史中很多史書上記載的人物"英年早逝"或"與世長辭"都有很多不肯告人的秘密﹐而以上的一句"與世長辭"﹐卻並無多言。不能不讓我想到很多。


絕食的聖女
  中世紀初期的聖女主要是富裕的貴族家庭出身。而到中世紀後期,除了都市的上層中層市民階級之外,也有婢女或農婦出身的聖女誕生。初期的聖女強調聖性與處女性,到了後世,即使結婚的婦女也可以成為聖女。而且這個時代,甚至還有人不須住在修道院內,只是個敬神的俗人也可成為聖女。十三世紀之後的聖女,隸屬於神秘主義,經常有幻覺,激烈的絕食,並強烈的渴望拜領聖體。此時期的拒食症可稱為「神聖的拒食症」,其目的在於拯救靈魂,使靈魂臻於完美。絕食的聖女以北義大利出現最多,例如聖芳濟的同伴——聖克拉拉。她本是阿西西的貴族,她父親與親戚曾勸她結婚,但都被她拒絕。她接受聖芳濟的感化,委身於清貧、祈禱的生活。聖芳濟修道會是以徹底的清貧、讚美大自然、追求美感為目標。聖克拉拉每週一、三、五完全絕食,其他的日子也僅吃些少許的食物。這種激烈的絕食終於導致她生病。於是,聖芳濟命令她每天要吃1.5盎司的麵包,最後終於恢復健康。與溫和的聖芳濟修道會不同的是多明尼哥教會。多明尼哥教會所屬的聖女更加個人主義,絕食也走極端。多明尼哥教會是以宣揚真理為目標,並且傾向冥想與禁慾。多明尼哥教會的聖女,於十四世紀至十六世紀初葉人才輩出。她們通常於幼兒期喪父或喪母,而且她們也都有在立志出家與被迫結婚之間掙扎的經歷,這似乎成為她們激烈絕食的原因。她們也比其他的修道會有更多人因為絕食而死。絕食聖女中的代表人物是聖女卡德麗娜(1380年歿)。她加入多明尼哥教會的第三教會,一生致力於救濟窮人與病人。她於年輕時即開始絕食,還為滿十六歲,她就限制自己僅能吃三種食物——麵包、生菜、水。五年後,她父親去世。此時,她產生看到耶穌基督的幻覺,從那時起,她食欲盡失,連麵包也不吃。至二十五歲時,她幾乎什麼食物都不吃。食物一入口,她就感到激烈的痛苦。若有人強迫她吃,她皆無法消化而吐出。她的聽罪司祭命令她一天至少要吃一次,可是她吃了之後,身體感到激痛,而且全身浮腫起來。她越吃,病情就越重,幾乎瀕臨死亡。最後,她僅喝少許的水,並啃些苦草。她唯一的滋養物就是聖體麵包。而她不知疲倦地活動,不斷祈禱,為慈善與和平而奔走各地,寫了無數的書信。她不吃地上的食物,只靠天使帶來的糧食而活,她幾乎過著天使的生活。她一方面成為受人崇拜的聖女,一方面也有人說她是魔鬼附身的魔女,從魔鬼那裡獲取營養。聖女與魔女只是一線之隔。她於1380年死亡,享年三十三歲。

評注:三十三歲! 我認為女人在三十出頭還不能算老﹐但以上讓我看到的卻不能不驚嘆:這個女人活得太久了。 基督的聖經有讓人們愛惜自己的生命﹐因為生命的美麗正因為它是主賜予的﹐所以不能輕易放棄﹐但是我覺得當時的人們卻把一個歪曲理解教義的女人稱為聖女。真的是不可思議


與神合而為一
  聖女們為了拯救自己的靈魂,必須盡量離開現實世界的條件,因此展開絕食。因為她們無法吃世上的食物,所以只好吃天上的食物。而這天上的食物就是聖體麵包。這聖體麵包就是神的化身,聖女吃下聖體麵包後,即與神合而為一,她們在幻覺中看到聖體在流血,而她們與耶穌合而為一。從十三世紀至十六世紀,是喜愛聖體的黃金時代。這些聖女最早出現在尼德蘭(荷蘭),她們多半出身富裕家庭,因反對強迫結婚而進修道院,也有不進修道院而在世間過著禁慾、冥想的生活。她們在法喜充滿的恍惚境界當中接受聖體,享受牛奶與蜂蜜的香味。她們將神體咬碎,聞其香味,陶醉在甜蜜的氣氛當中,接著身體產生痙攣,陷入昏迷的意識當中。尼德蘭的聖女當中,以李德薇娜(1433年歿)最出名。有一天,天使告訴她說:「明天司祭會拿尚未聖別的聖體來考驗妳。」果然,第二天司祭拿假的聖體麵包來考驗她,李德薇娜一吃下去,立刻吐出來,她說她能夠判別主的身體。司祭聽了拂袖而歸,結果李德薇娜因為很久無法拜領聖體而感到痛苦,人也因而更加憔悴。過了三個半月之後,基督起先現身為孩子,後來又變成淌血的青年,天使也拿著受難的道具群湧而現。此時,從基督的受傷的身體發出一道光線,照射在她的身上,這光線成為她身上的聖痕。她又拜託耶穌給她証據,結果從耶穌的頭上飄起聖體麵包,一條餐巾掉到床上,餐巾上放著附著血痕的聖體麵包。此外,也有聖女在幻覺中與耶穌擁抱,陷入最高的幸福中。甚至也有人與耶穌結婚,也有人成為耶穌的母親,為耶穌洗澡餵乳。

評注: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耶穌基督和重婚罪者有什麼分別﹐他如果安于享受在被女人擁抱﹐結婚﹐喂乳中﹐他又怎麼可能是拯救萬世的主呢? 所以﹐這些女人在精神崩潰的時候幻想的是男人﹐而不是基督﹐她們只是找一個基督模樣的幻想者來代替自己的慾望。


恍惚境界
  這些聖女,每天被不可思議的力量所吸引,陷入渾然忘我的境界。中世紀的世俗婦女雖然也很會作夢,不過她們大都夢些怪物或幻想的動植物。而聖女則因經常冥想來世、耶穌、瑪利亞,因此她們更容易接受神的神秘啟示。這些聖女的渾然忘我的神秘經驗,可分為以下幾大類:(1)宇宙型(理智型)的恍惚境界 這類型的代表人物為十二世紀德國著名的女預言家希爾笛卡爾。她睜著眼睛進入神秘經驗,並沒有喪失意識,可以說是理智型的恍惚境界。她經常因畏懼最後的審判而看到幻覺。譬如她看到一個蛋型的巨大機器,四周都被熊熊的烈火所包圍。烈火上面又有三個火花。她從幻覺中看到超自然的意象。(2)戀愛型的恍惚境界 第二種類型又稱為羅曼蒂克型神秘經驗,整個過程彷彿戀愛小說。她們與青年耶穌邂逅,兩人產生愛情,愛情越來越深,此時有人出來妨礙,但是兩人再度重逢,然後訂婚、結婚。這類型的聖女以義大利的卡德麗娜為代表。她一天可以陷入好幾次恍惚境界。有一個多明尼哥修道士認為卡德麗娜的恍惚境界是騙人的,於是拿針刺她的腳,可是她毫無知覺。一三七五年,當她在耶穌受難像前祈禱時,她看到耶穌的傷口流出五條血液,這五條血液變成金線傳到她手中。她陷入恍惚境界,之後,她彷彿受了傷,身體變得非常孱弱。(3)受苦、沈默的恍惚境界 這類型的聖女以尼德蘭的李德薇娜為代表。她從小就罹過好幾次重病。她年幼時即骨瘦如材,幾乎長得像殭屍一樣。有一次,在溜冰時被同伴絆倒,成為肢體麻痺患者,身體長滿膿與蛆蟲。接著,她又得到麥角性壞疽而失去右手,她的鼻子、嘴巴、全身都長血膿,血液從傷口流出來。她又罹激烈的頭痛,經常痛得好像頭與臉要分開似的。她幾乎得到全世界上的疾病,可是奇蹟出現在她身上,從她的傷口與膿包竟然發出肉桂的香味,而且天使、基督、瑪利亞經常來訪問她。最後她死於甜蜜的恍惚境界當中。(4)冥想型的恍惚境界 十六世紀西班牙的聖女德雷莎經常在大庭廣眾之前進入恍惚境界,她將靈性的昇華分為四個等級——冥想、祈求平安、心靈的平靜、忘我。她又將忘我的恍惚境界分為七個階段,其中的最高階段乃與神合而為一的境界。

評注:我認為這些女人很可憐﹐她們在精神恍惚中度過一生﹐在幻想與慾望之中只能選擇逃避和棄世﹐她們所祈求的平安只是為了在心靈上得到滿族﹐而這種心靈的空虛是來自精神世界的一種寂寞。如果她們快樂﹐她們幸福﹐她們富足﹐她們就會安祥﹐平靜。不需要去祈求什麼﹐因為她們已經得到。但是她們這樣做正是表現了她們不幸福也不快樂。所以把自己寄託給神和精神幻想﹐至少夢總比現實幸福快樂得多。她們在自己快樂的幻覺中死去無疑是一種解脫。所以她們的生命是脆弱的﹐孤獨的﹐病態的。


女人的兩種身體
  在宮廷文學中,理想女性的身體被讚美得筆墨難以形容。可是另一方面,婦女的肉體又被認為是污穢的肉體,人類原罪的泉源。婦女的身體以其表面性的美麗來妨礙男人探討真理,男人的靈魂與身體都模仿神而被造,而女人只有靈魂如此。至十二世紀為止,女人的身體被認為只是充滿性慾,因此要以嚴格的紀律來拯救其靈魂。她們為了消滅肉體,努力實施禁慾與苦行。如激烈的絕食、跳進荊棘或冰水之中、鞭笞自己、用刀子或指甲刺自己的身體。

評注:上帝在造人的時候並沒有認為他所造的女人有任何罪惡。只是在後面提到女人容易接受誘惑。夏娃接受了蛇的誘惑而偷食了善惡樹上的果子。那我有一個比較離題的問題就是﹐在聖經中說﹐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兒子耶穌放到世上﹐替世人受苦贖罪....那 耶和華既然這麼愛人類﹐比愛他兒子都愛人類﹐他為什么又在發現亞當夏娃食善惡果以後感到害怕? 想想﹐如果兒子比父親要聰明強壯﹐那父親會感到害怕和生氣嗎? 還有創世紀中說﹐人們想造一座城和一個塔﹐耶和華看到竟然也害怕起來﹐於是他把人們分散﹐變亂他們的口音。讀到這裡我又想﹐如果他真愛人們為什么要這麼做﹐讓他們彼此不團結﹐做不成事情呢? 題外話到此。回到原文﹐我又想﹐夏娃這樣的女性是被神造就的﹐而不是魔鬼﹐所以不能說她邪惡﹐更不能說明女人的身體邪惡。如果說女人的身體 邪惡﹐那麼聖經中亞當又說:你是我骨中之肉﹐肉中之骨。 女人是從男人那裡分出來的﹐是不是可以這樣認為﹐男人是不是邪惡的起源呢? 說來說去﹐都是人性中的慾望和私念造成的。而最終受苦的卻是無辜的。生為女人有什麼錯嗎? 沒有﹐而是當時社會造成的種種因素導致悲劇。所以﹐現在不能讓悲劇再發生﹐也不能因為盲從和愚昧亂相信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