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吸血鬼们

  德古拉伯爵Earl Dracula

  「我看见伯爵,他躺在地上的箱子里。当箱子从车上扔下去的时候,有些木头碎片飞到了他的身上。伯爵脸色惨白,犹如一尊蜡像。他两眼通红,露出我很熟悉的复仇目光,可怕至极。我注视着他时,他瞥见了夕阳,充满恨意的眼神中竟现出一丝胜利的光芒。这时候,乔纳森大刀的寒光一闪而过。我惊叫一声,看着刀砍断了伯爵的脖子。莫里斯的利刃也同时刺中了伯爵的心脏。这是一个奇迹!没错,就在我们眼前发生。转瞬间,伯爵的身体整个化成灰烬消失了。」---------史托克《德古拉》第27章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残存至今最有影响力的歌德式小说,就是史托克集大成的吸血鬼之作德古拉。(所谓「歌德式小说」是指偏离当时伦理教化的主流、爱好虚幻、异国风情、神秘等与世脱离的主题,并逐渐变成以「现在」(现实)作为背景,以表达人们对死亡世界的恐惧。)故事概述一名英国年轻律师在他的公司承办一起委托置产案,委托者是住在偏远的川索凡尼亚(Transylvania)的德古拉伯爵。他受托代替伯爵在英国购屋,并奉公司之命远赴川索凡尼亚洽商。他发现这个伯爵竟然是个长有獠牙、手掌有毛、并有驾驭野狼的能力、行动如蝙蝠的吸血鬼。德古拉伯爵以委托律师在英国购得一座荒废的旧古堡为开始,正式入侵伦敦。它先蛊惑美女露西,接着又魅惑美女米那,在许多人遭受到他的毒手后,终于被一位荷兰教授兼医师领导的一群青年律师和医师消灭,被吸了血即将变成女吸血鬼的米那也因此而幸免于难。 在《德古拉》一书中的主角德古拉,在历史上是真有其人,他的全名(依罗马尼亚语发音)是弗拉德.则别斯.塔古拉(Vlad Tepes Dracula)。1431年生于今罗马尼亚的西基刷剌(Sighisoara)城。其父弗拉德.塔古勒(Vlad Dracul)当时被纳为"龙骑士"组织的成员,受罗马尼亚地区希其蒙(Sigisuund)国王任命为川索凡尼亚的总督军。据罗马尼亚语来分析?quot;塔古勒"来自"龙"的意思,表示被纳入龙骑士的尊荣,"德古拉"则是"龙之子"。后来罗马尼亚人将此字与"恶魔"做连结,是受当时在罗马尼亚境内的德国南部萨克森人用语影响。这些萨克森人到罗马尼亚境内躲避饥荒,行为不检,被德古拉施以极严厉的刑罚,故私下都如此称呼。当时龙骑士组织具有神圣的地位,由今德国境内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所创,目的在效忠教庭,使天主教徒免于土耳其的迫害。德古拉因其父的骁勇善战而获此名号,亦因此成为为多瑙河盼瓦拉其亚(Walachia)公国的公爵『弗拉德四世』(Vlad IV)。他的两个绰号除德古拉(龙之子)之外是帖普(Tapes:施以木桩之刑的人)。

  据史书记载,1442年间弗拉德与其年幼的弟弟因政治因素被送往鄂图曼土耳其的首都君士坦丁堡作为人质,就这样待了六年。这段期间内,不仅是周遭充满敌意的环境,还相继传来其父与兄长被叛变贵族暗杀的消息。十七岁时他在土耳其苏丹的支持下,率军打回瓦拉其亚并夺回政权,上台之后第一件事便是整肃异己,手段苛酷,又用各种严刑峻法对待罪犯整饬国家,最有名的就是穿刺刑。弗拉德曾在多瑙河盼多次打败数倍于罗马尼亚军团的土耳其大军,解救自己的国家,成为罗马尼亚的民族英雄。在与人交战的时候,善用『奇袭战法』、『彻底的杀戮和掠夺』。真正令土耳其人感到恐惧的是1462年的战役,此战中弗拉德被盟友背叛退逃至首府,当土耳其大军追抵城下时,赫然见到开战时被俘虏的两万多名士兵,都被剥光了衣服示众,并被活活的穿插于长达一公里的木桩上环绕着城池。从嘴部或臀部刺进的棒子四处林立,乌鸦和秃鹰不断的啄食这些死尸,使周围弥漫着浓烈的腐臭味,仍然向前直进的土耳其军队,目睹这令人毛骨悚然的情景,莫不为之心胆俱裂,了无战斗意志只得撤离。对于在弗拉德公爵面前不愿脱帽的土耳其使者,他命令道:「既然不愿脱帽,那就让他永远脱不下来。」于是这名使者自头上帽顶处被打入铁钉。 诸如此类的故事,阻退了强大的土耳其军队使得诸基督教国家免于回教国家的侵略。同时德古拉公爵见血发狂之名以不胫而走,因此『吸血鬼』的称号传遍欧洲。他最后死于布加勒斯特近郊战场,1476年冬,以己身微小军力在无外援之情形下与鄂图曼土耳其帝国大军战至最后一兵一卒。土耳其军队后来将德古拉的形体四分五裂,首级被远送至君士坦丁堡。在罗马尼亚境内的斯那可夫修道院中所供奉的只是德古拉的灵魂。它守护着罗马尼亚。弗拉德的暴虐行为,替当时的许多编年史家增加丰富的素材,把他写成一个传奇人物。现在,他的名字已与吸血鬼分不开了。

  伊莉莎白巴托里伯爵夫人Earl Elizebeth Bathory (Countess Erzsebet Bathary)

古国天使  1611年的巴托里伯爵夫人的诉讼案是个历史上真实且真正嗜血的案例,巴托里夫人居住在喀尔巴阡山匈牙利山区的赛依特城堡中。她被控专门捕捉附近村庄里的少女前来施以酷刑,把这些女孩当成屠宰场里的动物般放血致死,饮用她们的鲜血,并用鲜血来沐浴,认为如此能够保持她惊人的美丽和青春。伯爵夫人的丈夫是纳达司第伯爵,常丢下她出外征战。伯爵夫人在家闲得发荒,被仆人拓尔科怂恿学习妖术,然后便派人挟持少女来折磨。1600年伯爵去世后她愈发变本加厉胡作非为。1610年巴托里伯爵夫人的表兄图尔索伯爵率兵攻破城堡,将她拘禁起来。她被锁在自己的房间内,食物由一个小洞送进去,一直到1640年她死亡为止。其它共犯则一律处以极刑。她死后她原来所居住的古堡也荒芜了,没有人敢再搬进去。这一座城堡后来成为史托克写作时的模板。

  据历史记载,受害者有80至300人,但事实是约有300人被害。其实看不出这案子有任何超自然的现象,没有人敢断定巴托里伯爵夫人是一具嗜血的僵尸。

  李丽丝Lilith

  乃犹太民间传说中的夜之女王,Lilith字面上即" belonging to the night "。在神话中传为唯一神作亚当时同时创造的第一位女子,同时亦传为该隐的母亲,因为亚当所嫌弃而躲到红海。在天使们相劝无效之后神对李丽丝无视神权威的态度感到震怒,而罚李丽丝每天都为亚当生一百个孩子,李丽丝受不了这种折磨跳红海而死。之后神才又造了夏娃。李丽丝之后就和萨麦尔(撒但)共谋陷害亚当。李丽丝和萨麦尔一同堕天后反而不同于亚当,得到了永生并和恶魔们继续繁衍后代。恶魔学中她乃司星期五的女恶魔。她被形容成不会衰老的美女。满头乌黑的长发并具有大蛇的尾巴,见到她的男性无一不被迷倒,而李丽丝则吸收男人的生气以长生不老。也许是这样而被形容成古时不老的吸血鬼。在希伯来人眼里,吸血的李丽丝违反了绝对的禁忌,因为摩西律法禁止吃活物的血:「所以,我对以色列的孩子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以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人,都会受到惩罚。」(《利未记》,第17章,10至14节)。

  这段故事旧约中并没有记载,也许是民间传说,但在『以赛亚书』34章14节中却是有记着这位"夜之魔女"以鹞鹰的形态出现。其字源" lili "应该来自于美索不达米亚恶魔学中的" ardat lili ",原为巴比伦的女妖,犹太神秘教将这位"荡妇"引入经典后读成 " lilith "。犹太神秘教认为所有的恶魔都是注定要死的,而李丽丝和另两名有名的女妖(Naamah和Agrat bat Mahlat)却是一直残害男性直到救世主出现来铲除邪恶。另有说其为古代闪族相传的一位女妖,常出现在荒凉的地区袭击儿童。不知在何世纪又被认为是吸血鬼。

  拉密亚Lamia

  在古希腊神话中,是埃及王贝罗斯(Belos)的女儿,她的几个孩子被众神之父宙斯的妻子希拉杀死。拉密亚为了报仇,于是变成怪物,吞食儿童或者吸他们的血。在一些民间传说中,拉密亚是一种会诱惑男性的恶灵。她和安普莎及茉门有形象上的重复。在之后的著作中,拉密亚被用作为"女吸血鬼"的代名词。

  安普莎Empusas与茉门Mormo

  为希腊神话冥府女神赫克缇(Hecate)的侍女。安普莎是一个长着铜脚的恶魔,可以随时化身为漂亮的少女,诱惑睡梦中的男人。茉门是著名的女吸血鬼之一,在民间就是那种大人常拿来吓小孩用的女妖,后世在有关茉门的著作中,将她和拉密亚视为同一人。

  鲁斯凡爵士Lord Ruthven

  1817年由英国诗人拜伦的秘书兼私人医生波李道利以拜伦未完成的吸血鬼故事作为大纲所写成的中篇小说,其主人翁鲁斯凡爵士的性格作风均与拜伦本人神似。鲁斯凡生长于伦敦,生性冷酷面貌俊美,是个随便勾引良家妇女的浪荡子,拥有蛊惑女子的危险魔力,往往令最纯洁的贞女堕落至最无耻的境地。

  卡密拉Carmilla

  J.雪利登.拉.芬努(J.Sheridan Le Fanu)在1871年出版的中篇小说,主角卡恩司坦伯爵夫人,又名卡密拉,俨然就是巴托里伯爵夫人的化身。故事中的卡密拉是外表如同年轻女子的吸血鬼,美丽、高瘦纤细,优雅而慵懒。肤色灿亮,有黑色的大眼睛,棕黑的头发,音色甜美喜欢说话。她与澳大利亚史提瑞亚区一位英国老军人的女儿--劳拉建立起友谊,夜里则化身为黑猫似的怪物袭击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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